【出处】:《孔子家语·六本》:“昔瞽叟有子曰舜,舜之事瞽叟,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,索而杀之未尝可得。小捶则待过,大杖则逃走。故瞽叟不犯不父之罪,而舜不失烝烝之孝。”
【故事】:有一次,曾参因为种瓜误了点事被父亲毒打一顿,被打得跌倒在地好久不省人事。过一会儿醒过来了。曾参爬起来对父亲高兴地说:“你狠狠地打我,就是深深地教我。”到自己房里就是弹琴唱歌,使他知道他没有被打坏。孔子听了很生气,要不承认他是自己的学生了。别人就问孔子,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曾参,孔子曰:“从前舜对待父亲,父亲要他做什么,他没有不在身边的,要抓住杀他,他又使父亲抓不住,轻轻地打,就让父亲打两下子,要是重重地打,他就逃走了。这样,他父亲没有被人说不象父亲,舜也没有丢掉对父亲的一片孝心。曾参这样做,是把父亲推向不义的深渊,这是最大的不孝啊!”
【意思】:父亲打时,打轻了就忍受着,打重了就逃走。
【古例】: 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昔虞舜事父,大杖则走,小杖则受。”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马介甫》:“小受大走,直将代孟母投梭;妇唱夫随,翻欲起周婆制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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