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处】: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三回:“俗语说得好,叫做 “杀鸡骇猴’,拿鸡子宰了,那猴儿自然害怕。”
【故事】: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: 有一只经过训练会耍戏的猴子,特别机灵,一听到锣鼓声就跳舞演戏,玩耍各种引人发笑的游戏。可是,自从换了主人以后,它不听新主人的指挥,任你锣鼓敲得多响多急,它眨巴着眼睛,不予理睬。新主人为了使猴子听从自己的指挥,想了一个办法。他抓来一只公鸡放在猴子面前,然后敲起锣鼓,要公鸡演戏。公鸡自然不会演戏,吓得伏在地上一动也不动。于是,新主人抽出雪亮的钢刀,一下就把公鸡宰了。猴子看到公鸡被宰吓坏了。新主人又敲起了锣鼓,这回猴子乖乖的开始表演了,且不敢有半点调皮。
【意思】: 用杀鸡来吓猴子。比喻用惩罚一个来警告别的人。亦作 “杀鸡给猴看。”
【古例】: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二十一章:“猜到皇上有杀鸡吓猴之意,心中七上八下,半天没有做声。”老舍《四世同堂·偷生·四十七》: “这不是捕瑞宣,而是打老英国的嘴巴! 杀鸡给猴子看,哼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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