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处】:《三国志·蜀志·董和传》:“蜀土富实,时俗奢侈,货殖之家,侯服玉食,婚姻葬送,倾家竭产。”【故事】: 东汉末年,四川这个“天府之国”土地肥沃,物产丰富,当时人们崇尚奢侈,有钱的人衣绫罗绸缎,食山珍海味,结婚和丧葬,讲求排场,常常倾家荡产。这时,益州牧刘璋手下有个成都令叫董和,他以身作则,吃粗茶淡饭,穿粗布衣裳,并制定了一套规章,这样,使有钱人不敢任意违犯,勤俭的好风尚得以恢复。后来他官至益州太守,但仍象以前一样廉洁、清约,因此,吏民老弱都十分拥戴他。
【意思】: 全部家产都花光了。倾: 倒出。荡: 扫荡、弄光。亦作“倾家破产”。
【古例】: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五:“所以弄得人倾家荡产,败名失德,丧躯陨命。”鲁迅《华盖集·北京通信》:“竟有父母愿意儿子吸鸦片的,一吸,他就不至于到外面去,有倾家荡产之虞了。”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十五章:“苦主们) 甚至为着打救亲人,不惜倾家破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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