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处】: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一卷:“那月香好副嘴脸,年已长成。倘或有意留他,也不见得。那时我争风吃醋便迟了。”
【故事】: 五代南唐江州德化县知县石璧,因一仓库失火,不仅本官削职,还要他赔偿一千五百余两银子。石璧积郁成病,数日而死。遗下小女月香和养娘两人,本欲卖了月香取价偿官,后给本县商人贾昌出钱领了回去。这贾昌,昔年被人诬陷,问成死罪在狱。亏石知县到任后审出冤情,将他释放了。为了报答活命之恩,才将月香领取回家供养。谁知贾昌的老婆不甚贤慧,看到贾昌百般爱抚月香,心想: 那月香长得清秀乖巧,十几岁了,万一贾昌有心于她,到那时我争风吃醋便迟了。于是一不做,二不休,唤张牙婆到来,竟瞒着在外经商的贾昌将恩人的女儿月香及养娘卖给了别人。
【意思】: 女人在男人前争夺风骚,彼此忌妒,明争暗斗。争: 争夺。风:风骚。多指男女关系。亦作 “争锋吃醋”。
【古例】: 清·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十五回:“凌家这两个婆娘,彼此疑惑,你疑惑我多得了主子的钱,我疑惑你多得了主子的钱,争风吃醋,打吵起来。”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六十九回:“他倒这样争锋吃醋,可知是个贱骨头!”梁斌《红旗谱》四十三:“想到这场官司,打来打去,不过是两家地主争风吃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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