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处】: 唐·柳宗元《三戒·临江之糜》: “三年,麋出门,见外犬在道甚众,走欲与为戏。外犬见而喜且怒,共杀食之,狼藉道上。麋至死不悟。”
【故事】: 古时候,临江地方有个人捉到一只小麋鹿,便喂养在家。他家中豢养的几条狗,看到主人带回一只小鹿,个个垂涎三尺,跑上来要吃它,被主人赶跑了。后来,他每天把小鹿抱到狗旁,让狗接近它,并让小鹿跟狗在一起玩。狗懂得主人要保护小鹿的心意,因此,即使口水直流,也只得强忍着亲昵小鹿。小鹿也把狗当成朋友,和狗打滚逗乐,十分随便。三年后,小鹿长大了,胆子也越来越大。一次,它独自出门去玩,看见有几只别人家的狗,便跑去和它们玩耍。这些狗看了既高兴又发怒。发怒的是这只鹿竟如此大胆,高兴的是竟有这么好的肥肉送到嘴边来。于是一拥而上,吃了麋鹿,把它的骨头丢在路上。这只麋鹿直到大难临头都不明白为什么被狗咬死。
【意思】: 直到死时仍然没有醒悟、明白过来。至:到。悟:醒悟、觉悟。也比喻顽固不化。
【古例】: 毛泽东《国民党反动派由“呼吁和平”变为呼吁战争》:“国民党死硬派就是这样倒霉的,他们坚决地反对人民,站在人民的头上横行霸道,因而把自己孤立在宝塔的尖顶上,而且至死也不悔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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